2018年度州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湘西自治州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湘西州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湘西网(www.xx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湘西州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北路58号;邮编:416000;电话:0743-8222297;传真:0743-8229725;电子邮箱:zkbgs@yeah.net)。
一、概述
2018年,州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围绕全州科技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在推动全州科技创新等方面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一是建立组织平台。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工作人员,积极做好政务信息梳理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为做好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先后印发了《湘西州科技局公开信息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湘西州科技局政务公开制度》、《关于贯彻湖南省政务服务规定实施方案》、《州科技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等一系列文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实行专人专管。根据局机关编制少、人员少,没有专门的机构编制,为做好这项工作,根据政务公开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由局办公室牵头,州科技信息研究所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湘西州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及时更新信息,信息内容做到了每天更新一次,重要页面每季度更新一次,重要专题信息设立专栏进行宣传报道。一年来共更新工作动态73条、科技动态409条 、部省咨询 580条 、适用技术325条 、 科技数据247条,部门文件18条、政策解读16条、统计信息10条、财政信息8条、专利执法信息26条、机关党建党务公开信息26条、通知公告36条、知识产权双打工作24条、防震减灾信息25条、图片新闻70条。
(二)按照要求完成了州科技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行政许可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的网上录入工作。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设立要求,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内容和形式,逐一规范事项名称、事项编码、设定依据、服务对象、申请材料等要素,确保清单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完成对我州的一些科技动态和重大新闻进行现场摄制,及时上网报道。全部信息都做到了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申请情况。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湘西州科技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设在州科技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验证申请人身份,听取申请人的情况,申请人领取《登记回执》,局办公室会同州科技信息研究所根据申请材料报经领导审批后具体呈办。2018年度受理申请0次,依申请公开0件。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一年来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一年来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信件,故未开展收费、减免相关工作。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湘西州科技局信息公开咨询主要是电话和面访等形式。对属于我局公开的信息,请当事人到政务网上或到我局受理点按要求提起申请;对明确非我局受理内容的,告知其应咨询机关。本年度受理咨询0次,未发生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处理结果
本年度没有行政诉讼案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0起,不予受理0起,受理0起,审结0起,0起在审。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人(含局二级机构),均属兼职。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2018年度无此项工作费用,并未单独列支。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对法律法规的熟知度不够。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部分公开的条目不清楚。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其熟练掌握工作程序和工作要点。二是继续完善公开的内容,使条目更清楚,特别是关于民生方面的公开内容,要加大公开的力度。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