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州科发〔2023〕3号
湘西自治州科学技术局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湘西高新区高新技术和产业发展局、财政局,吉首大学科技处,州直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州政府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部署安排,助力打造“三区两地”和建设“五个湘西”,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动湘西州高质量发展,根据《湘西自治州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州政办发〔2022〕15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落实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配套支持厅州联动项目“湘西猕猴桃采后保鲜及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
申报要求: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湘科发〔2023〕16号)要求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按程序已申报。
经费支持方式及额度:项目资助方式为省厅立项配套,项目拟支持金额根据省厅支持资金按比例配套,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
(二)创新成果转化
围绕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未成年人疾病防治等生命健康领域,实施创新成果转化行动,重点支持创新成果到我州落地转化、产业化以及符合我州特色产业领域的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支持“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竞赛活动项目。
申报要求: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1年,每个推荐单位原则上推荐2项。
经费支持方式及额度:项目支持方式为前资助,每个项目拟支持金额5—20万元。
(三)创新平台建设
1、校地融合项目。支持吉首大学围绕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中现代农业、新型工业和生命健康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及2份以上湘西州产业链科技创新研究报告,开展科普讲解大赛、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科学实验展演汇演等科普活动;支持湘西职院进行研发投入报统研究,在企事业中开展研发投入指导活动,形成1份湘西州全社会研发投入统计研究报告。
2、国家高新区创建。支持湘西高新区申创国家级高新区,布局高能级创新、服务平台和基地。
3、科技要素大市场湘西分市场建设及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湘西分赛。支持科技要素大市场湘西分市场建设、运营,开展高企培育和研发投入填报指导服务;支持举办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湘西分赛。
申报要求:重大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其他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年。
经费支持方式及额度:项目资助方式为前资助,其中校地融合项目拟支持金额10—50万元,国家高新区创建项目拟支持金额50万元,科技要素大市场湘西分市场建设及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湘西分赛项目拟支持金额10—6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为在湘西自治州范围内注册,具备项目前期基础、实施条件和财务制度健全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且最近5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同时负责1项或参与2项州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60周岁(含)以下、具有相关的研究经历、研发能力和充足时间,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登录“湘西自治州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76.74.29:18888)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原则上申报的项目需在湘西自治州科技项目库中。
(二)推荐方式。按“放管服改革”和“简政放权”要求,项目评审考察推荐由各县市、湘西高新区和州直相关单位按照《湘西自治州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执行推荐。推荐的项目原则上为项目库项目。推荐时推荐单位出具推荐函、项目排序汇总表(附件1)和考察论证意见表(附件2)。
县市、湘西高新区项目由各县市、湘西高新区科技部门会同县市财政部门考察论证并汇总,联合向州科技局、州财政局推荐申报。
州直推荐的项目由推荐单位考察论证汇总后向州科技局、州财政局推荐申报。
四、相关要求
(一)要对项目严格把关。项目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项目推荐单位对所推荐的项目,应进行严格地评审和实地考察。
(二)严禁重复申报、多头申报、超额申报。严禁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已经实施完毕的、项目任务相同的、项目申报单位和团队成员存在信用及其他问题的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推荐上报;严禁将同一个项目向多部门、多层级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强化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州本级科技项目实施全过程痕迹化管理,全面向社会公开,并实现监管全覆盖,自觉接受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届监督,对于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的、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资金使用中存在违纪违规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
五、申报受理及推荐时间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0日。
2、组织推荐。推荐单位于2023年5月16日前将推荐函、汇总表、实地考察情况表报送至州科技局规划科。
六、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州科技局规划科 杨 燕 8222569
州科技局高新科 李方圆 8223714
州科技局农社科 伍 凌 8234713
州财政局科教科 杨铱钒 8518068
(二)系统技术咨询
晏裕湘:13974350941。
附件:
1、2023年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2、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考察论证意见表
3、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4、项目绩效目标表
湘西自治州科学技术局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
2023年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项目类别 |
项目负责人 |
实施期限 |
申请资金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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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考察论证意见表
一、项目情况: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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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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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含参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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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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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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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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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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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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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限500字以内): | ||||||||||||||||
二.申报单位近三年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单位:万元、个 | ||||||||||||||||
年份 |
产值 |
利润 |
税收 |
就业人数(其中科研人员) |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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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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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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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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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单位近三年承担的科技项目情况: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层级及类别 |
年度 |
经费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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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单位近三年核心专利、著作权、标准、新品种认定、科技进步奖情况: | ||||||||||||||||
序号 |
专利、著作权、标准、新品种、进步奖名称 |
类别及等级 |
批准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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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统计外观专利、企业标准。 | ||||||||||||||||
五、其他考察情况: | ||||||||||||||||
申报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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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场地、设施、人员、环评、资金等是否符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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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5年内是否有不良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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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是否超限额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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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是否涉嫌虚假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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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值、税收、投入等数据是否与税务、统计等部门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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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能力、科技成果、前期工作等是否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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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情况是否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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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嫌重复申报、多头申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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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是否切实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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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意见 专家(签名): 年月 | ||||||||||||||||
考察论证意见(是否推荐): 考察论证单位(盖章): 组长(签名):成员(签名): 年月日 |
附件3:
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本单位依据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通知要求,自愿提交申报书,申请承担相关任务,并承诺如下:
1. 本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已完全理解申报通知的要求,并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 本单位申报材料内容及所提供附属资料全部属实,对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 本申报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涉及涉密内容。
4. 如本申报获得科技计划支持,同意按照湘西自治州科技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合同任务书条款,落实单位法人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和资金管理,完成研究任务。
如有不符,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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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 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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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其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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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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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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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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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申请 |
资金总额: | |||||
一、预算资金: | ||||||
二、自有资金: | ||||||
三、其他: |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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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
项目实施内容 |
开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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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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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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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 |
长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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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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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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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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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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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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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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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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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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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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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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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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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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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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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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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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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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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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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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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绩效目标表》填报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填报单位(盖章):加盖具体填报单位公章。
2、项目名称:按规范的项目名称内容填报。
3、项目起止时间:填写项目整体实施计划开始时间和计划完成时间。
4、主管部门及其编码:填写项目主管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全称,及其各级财政部门规定的预算编码。
5、项目实施单位:填写预算资金终端使用者的全称。
6、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
7、联系电话:填写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8、项目资金申请:填写项目资金总额,并按资金来源不同分别填写。其中:预算资金,填写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自有资金,填写单位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性收入资金和经营性收入资金;其他,填写除上述两种资金以外的其他资金,如借款等。
9、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的内容、目的、范围等基本情况。
10、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描述本年度项目实施的进度,根据具体细化的实施内容,分别填写计划开始时间和计划完成时间。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描述项目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益。
1、长期目标:概括描述项目整个计划期内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2、年度目标:概括描述项目在本年度所计划达到的产出和效益。
三、本年度绩效指标
具体编报参照以下内容填写:
1、本年度绩效目标:概括描述该项目支出本年度计划达到的产出和效益。
2、绩效指标: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具体解释见后。
3、绩效标准:设定绩效指标值时依据或参考的标准,一般包括:历史标准,是指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等;行业标准,是指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等;计划标准,是指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4、产出指标:反映支出方向根据既定目标计划完成的产品和服务情况。
5、数量指标:反映支出方向预算年度内计划完成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如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79% |
新增幼儿园数量 |
5000所 | ||
支持地方扶持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受益儿童数 |
1000万人次 |
(该指标仅用于解释说明数量指标的填报。)
6、质量指标:反映支出方向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达到的标准、水平和效果。如退役安置补助资金: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教育培训参训率 |
≥90% |
军休服务房建筑标准 |
办公用房标准 | ||
下拨经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比率 |
100% |
(该指标仅用于解释说明质量指标的填报。)
7、时效指标:反映支出方向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下拨时间 |
2019年年底前 |
烈士褒扬金下拨标准 |
2019年年底前 |
(该指标仅用于解释说明时效指标的填报。)
8、成本指标:反映支出方向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所需成本。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 指标 |
成本 指标 |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年度重点项目平均补助资金额 |
≥30万元/个 |
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金额 |
40万元/人 | ||
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补助资金额 |
2万元/人 |
(该指标仅用于解释说明成本指标的填报。)
四、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反映项目绩效目标申请中其他需补充说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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