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州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1-09-17 字体大小:

各县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湘西高新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吉首大学科技处,湘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泸溪高新区管委会、龙山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突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主题, 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湘西,根据州委《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实施意见》(州发〔2017〕17号)、州政府《关于印发<培育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州政发〔2020〕1号)、州科技局、州财政局《湘西自治州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州财教发〔2018〕2号)、《关于深化州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的通知》(州科发〔2017〕7号)要求,为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支持和引导全州科技创新活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经州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发布2021年度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请根据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区域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及名额限制 

(一)区域创新能力建设。县市、科技园区、吉首大学以及州直单位各限推荐1个项目。

(二)科技重大专项。县市、科技园区各限推荐2个项目,州直单位各限推荐1个项目。

(三)重点研发计划。县市、科技园区各限推荐3个项目、湘西职院限推荐2个项目,科研院所、医卫机构各限推荐1个项目。

(四)技术创新引导计划。每个县市原则上限推荐2个项目。 

二、支持方向和拟立项情况

各项目类别支持方向、申报要求、支持方式、支持额度以及预期考核指标详见《2021年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在湘西自治州范围内注册,具备项目前期基础、实施条件和财务制度健全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且最近5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为入库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者有研发投入的规模企业,有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或引进高层次人才(外国专家)的优先支持;按项目规定比例筹措的自筹经费原则上由企业负责。项目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可按项目经费的100%予以投入。

(三)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负责1项或参与2项州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60周岁(含)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乡村振兴项目除外)、有相关的研究经历、研发能力和充足时间,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其他要求的,还应满足要求。

(四)两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需提供原件)。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单位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申报自然人)登录 “湘西自治州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76.74.29:18888),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并同时提交《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5)。

(二)推荐单位上报。各县市、湘西高新区,州直主管单位,吉首大学,湘西职院作为推荐单位,要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技术论证,审核准备上报的合格项目,通过“科管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出具推荐函。

县市区项目由县市区科工信(科经)局初审,会同县市区财政局汇总,联合行文向州科技局、州财政局推荐申报。

州直主管单位、吉首大学、湘西职院推荐的项目,由推荐单位相关部门初审汇总后向州科技局、州财政局推荐申报。 

泸溪高新区、湘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龙山农业科技园区项目由泸溪县、花垣县、龙山县科工信局和财政局共同推荐,不占县市限额。未经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一概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材料报送。除科技重大专项需从申报系统导出申报材料(一式七份)按程序签字盖章报送外,其他项目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在项目立项后报送)。各推荐单位需在申报系统中导出项目汇总表(附件3)与推荐函、实地考察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同步报送电子版)一起报送到州科技事务中心。

五、相关要求

(一)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严格把关。项目申报单位(申报自然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签订承诺书(详见附件2,进申报系统提交电子扫描版),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和自身条件准确合理地提出项目的绩效指标、实施进度和经费预算。项目推荐单位对所推荐的项目,均应进行严格地实地考察和技术论证,填写《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实地考察情况表》(附件4),与推荐函等资料同步报送。

(二)严禁重复申报、多头申报、超额申报。严禁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已经实施完毕的、项目任务相同的、项目单位和团队成员存在信用及其他问题的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推荐上报;同一个企业,现有1项重大专项或2项一般项目(不含奖补项目)未结题的,严禁再推荐上报科技创新项目;严禁将同一个项目向多部门、多层级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强化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州本级科技项目实施全过程痕迹化管理,全面向社会公开,并实现监管全覆盖,自觉接受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届监督,对于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的、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资金使用中存在违纪违规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

六、申报时间

此次项目申报,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推荐单位网上推荐,推荐函、汇总表、实地考察情况表、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州科技局: 

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杨 燕 8222569

高新技术发展与成果转化科 龙滢升 8223714

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科 张光晖 8222297

科技创新人才工作办公室 彭 悦 8224003

州财政局:

科教科 杨铱钒 8518068

(二)申报资料受理咨询

州科学技术事务中心(地址:吉首市人民北路1号)

联系电话:8223538

联系人:陈东:18674348352;晏裕湘:13974350941。

(三)系统技术咨询

州科技信息所蔡俊:13467980932。

附件:

1、2021年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3、2021年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4、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实地考察情况表

5、2021年湘西自治州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绩效目标表

  

湘西自治州科学技术局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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